墮胎藥遭封鎖:製藥商緊急上訴最高法院要求恢復郵寄
第五巡迴法院裁定:米非司酮只能親身領藥
2026年5月1日,以路易斯安那州為基地的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作出一致裁決,接受路易斯安那州的請求,要求米非司酮(mifepristone)僅能在診所親身取藥。
這項裁決全面推翻了聯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原有的規定,後者允許透過遠端醫療(telehealth)開立處方並以郵件寄送藥物。
這一裁決被視為自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以來,對美國墮胎政策最重大的打擊。
法院指出,FDA現行規範「為州外開藥者創造了途徑,讓藥物落入路易斯安那州居民手中,違反該州法律」,稱每次透過FDA規定完成的墮胎,都「抵銷了路易斯安那州的醫療墮胎禁令」。
製藥商緊急上訴最高法院
就在裁決宣布後隔日,米非司酮製造商丹可實驗室(Danco Laboratories)旋即向最高法院提出緊急上訴,要求法院在審理期間立即發布行政暫緩令,暫停第五巡迴法院裁決的執行。
丹可在申請書中寫道,這項裁決「立即對高度時效性的醫療決策注入困惑與混亂」,並迫使公司、FDA及已認證的開藥者「在沒有過渡期的情況下,立即遵守史無前例的新規定」。
「丹可一向依照FDA制定的程序來分發產品。第五巡迴法院的裁決即刻終結了這一切,」公司律師在申請書中指出,「應發布暫緩令,以防止該裁決繼續執行所帶來的混亂。」
民主黨強力反擊
民主黨籍議員對此裁決發出強烈批評。麻州眾議員阿雅娜·普萊斯利(Ayanna Pressley)在X平台寫道:「一個充斥著川普任命的極端主義者的法院,決定讓藥物墮胎更難取得。米非司酮安全、有效,且已獲FDA核准。我們不會停止為保護它而戰。」
其他民主黨議員亦呼籲國會立法,以聯邦層級保障米非司酮的取得權利。
背景分析:從羅訴韋德到今日
米非司酮自2000年獲FDA核准以來,作為兩藥方案(搭配米索前列醇)廣泛用於美國的藥物墮胎。
近年來,遠端醫療處方和郵件寄送大幅擴展了這種藥物的可及性,對身處嚴格限制墮胎州的女性而言尤為關鍵。
若第五巡迴法院的裁決最終生效,患者將被迫前往實體診所取藥,而在許多設有墮胎禁令的州,這類診所根本不存在。
最高法院在2024年的FDA v. Alliance for Hippocratic Medicine案中,曾以原告缺乏訴訟資格為由未作實質裁決,但路易斯安那州此次以不同法律理論提起訴訟。最高法院目前必須決定是否發布緊急暫緩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