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光州女高中生遭無差別殺害:嫌犯兩天前跟蹤騷擾舉報未立案
光州女高中生無差別遭殺,嫌犯案前兩天跟蹤騷擾舉報未立案引發批評
韓國光州市一名24歲男子在深夜街頭持刀殺害素昧平生的女高中生,事後查明他在案發兩天前就已因跟蹤騷擾行為遭警方舉報,卻因程序因素未正式立案。事件暴露跟蹤騷擾案件早期介入機制的漏洞,引發社會廣泛討論。
事件經過
5日凌晨0時10分,光州市光山區月桂洞一所大學附近的人行道上,嫌犯張某(24歲)持刀多次刺向獨自返家的高中二年級女生A(17歲),導致其當場死亡。聽到慘叫聲前來相助的男高中生B(17歲)也遭張某揮刀攻擊,所幸受傷後存活。兩名被害人均與張某素不相識,警方認定這是一起「無差別殺人」事件。
張某在案發不久後遭警方逮捕。7日出席光州地方法院羈押審查時,他對在場媒體僅說:「犯下了無法洗清的罪,深感抱歉。」法院以「有逃亡之虞」為由,裁定羈押。
案發兩天前已有跟蹤騷擾舉報
令外界震驚的是,光州警察廳確認,張某在案發兩天前——即3日——已在光山區尖端地區附近遭人舉報跟蹤騷擾。舉報人是張某打工時認識的一名外籍女性,當時她正準備搬離光州移居他地。張某跟隨她並要求「不要離開光州」,過程中還有輕微的肢體衝突。
警方雖接報出動,但因舉報人表示「將另行提告」,員警現場評估認為事態未達嚴重程度,未正式立案,隨即結束處置。然而張某事後供稱,「案發兩天前就已攜帶凶器在街上遊蕩」,讓外界強烈質疑:若當時正式立案,是否有機會阻止悲劇發生。
社會檢討與後續調查
警方目前正調查跟蹤騷擾舉報與殺人事件之間的關聯性,並對張某進行精神病態人格量表(PCL-R)評估,同時研議是否公開其個人資訊。
此案再次凸顯韓國跟蹤騷擾案初期處置的制度性漏洞:事態嚴重性的判斷過度仰賴現場員警的主觀裁量,當被害人選擇事後自行提告,即時保護措施便告缺位。社會各界要求主管當局強化跟蹤騷擾案強制介入標準,避免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