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南韓前法務部長朴聖宰內亂罪一審判決25年有期徒刑
超出求刑5年的重判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3部(法官李珍官)22日就12·3緊急戒嚴內亂案宣判,前法務部長朴聖宰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法院當庭將其羈押。
此次判決重於內亂特別檢察官趙殷碩團隊求刑的20年,超出幅度達5年。法院認定,朴聖宰在戒嚴宣布後具有湮滅證據之虞,因此當庭下令羈押。
法院認定的罪行
法院認定朴聖宰以下數項罪名成立:
在2024年12月3日戒嚴宣布後,朴聖宰隨即召開法務部幹部會議,指示研究派遣聯合搜查總部檢察官事宜、確認拘留設施容量,並命令出境禁止業務相關人員緊急待命,以此方式逐步參與尹錫悅前總統的內亂犯罪,構成「內亂重要任務從事」罪。
此外,在戒嚴解除後,朴聖宰命令法務部檢察科製作含有為戒嚴行為正當化邏輯的「權限濫用文件」,同樣構成職權濫用罪。
法官在宣判時嚴詞批判:「被告以為內亂可能成功,最終選擇放棄守護憲法的義務,反而決定參與。」
部分罪名公訴駁回
值得注意的是,朴聖宰遭指控曾接受前總統夫人金建希委託,調查首爾中央地檢奢侈品手提袋收受案件專案小組成立經過,並對下屬作出不當指示,涉嫌違反「禁止不正當請託及收受財物法」的部分,法院以此案不屬於內亂特別檢察法規定的偵查對象為由,裁定公訴駁回。
與朴聖宰同案受審的前法制處長李完圭,因被指控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就「安家會面」作出「純屬私人聚會」的偽證陳述,亦獲公訴駁回裁定。
超重量刑引發法律爭議
主審法官李珍官的量刑引發法律界廣泛爭議。他此前在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內亂重要任務從事案一審中,同樣作出超出特別檢察官求刑(15年)8年之多的23年判決,此次再度作出超出求刑的重判。
有現任法官指出「量刑過重」,另有法官出身的律師表示「法務部長的刑期重於國務總理,令人難以理解」,並質疑量刑審理是否充分。韓德洙前總理的一審判決已在二審中部分無罪撤銷,改判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