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尹錫悅妨礙逮捕案判7年定讞 戒嚴後首件終審


大法院確定7年徒刑 戒嚴後首件終審判決

南韓大法院9日就尹錫悅前總統妨礙高位公職者犯罪搜查處(公捜處)執行逮捕令等罪嫌,駁回上訴,確定判處7年徒刑。這是2024年12月3日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以來,583天後首次出爐的終審判決,也是尹錫悅目前所涉8起刑事案件中第一件定讞的案子。

大法院第3部(審判長李興九、主審法官李淑妍)認定尹錫悅動用總統警衛處阻擋公捜處執行逮捕令、僅召集部分國務委員開會使其他閣員無法行使審議權、戒嚴解除後偽造並銷毀戒嚴宣布文、指示對外媒發布不實新聞稿,以及下令刪除軍方將領的保密手機通聯紀錄等5項罪嫌全數成立,維持原審7年徒刑。

焦點爭議:現任總統可否被偵查、公捜處有無內亂罪偵辦權

此案審理的核心爭議,在於現任總統能否被偵查,以及公捜處是否具備內亂罪的偵辦權限。尹錫悅一方援引南韓憲法第84條的不受訴特權,主張總統在任期間根本不能被偵查,且公捜處法未將內亂罪列入公捜處的偵辦範圍。

大法院則認定,不受訴特權僅禁止在任期間對總統提起刑事訴追,並不阻止基本偵查程序;由於濫用職權嫌疑與內亂嫌疑的事實基礎重疊,公捜處以關聯犯罪名義偵辦內亂罪具有正當性。針對搜索總統官邸的搜索票執行是否違法,大法院也認定警衛處長拒絕同意時未具體說明理由,執行程序並無違法。

大法院首度直播小法庭宣判 尹錫悅隔庭觀看

大法院罕見地將非全體合議庭的小法庭宣判過程對外直播。尹錫悅當天人在首爾高等法院,出庭應訊另一起內亂首謀罪嫌的二審程序,庭審暫停期間透過辯護律師的手機觀看大法院宣判。據轉述,聽到「駁回全部上訴」的宣判內容時,尹錫悅露出苦笑。他的辯護團隊隨後表示,對案件在「未經充分審理」下終結深感遺憾,將向憲法法院提起裁判訴願。

同一天,因協助阻擋公捜處執行逮捕令而被起訴的前總統警衛處長朴鐘準與前次長金聖勳等人,也迎來一審宣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分別判處朴鐘準4年、金聖勳5年、前警衛本部長李光雨2年6個月徒刑,並當庭收押;獲判緩刑的前家族警衛部長金信則未遭收押。法院指出,被告等人明知阻擋合法搜索票執行屬違法行為,卻仍依循尹錫悅的違法指示行事。

牽動內亂首謀案二審 尹方相同主張恐難再用

外界普遍認為,這次判決將對目前在首爾高等法院審理中的尹錫悅內亂首謀罪嫌二審案件產生重大影響。尹錫悅一方在該案中同樣主張公捜處欠缺內亂罪偵辦權、逮捕令執行違法,但大法院此次已就兩項爭議明確做出合法性認定,尹方要在後續審理中重提相同論述將更為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