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首爾江北汽車旅館毒殺案 金昭映遭求處死刑
檢方求處死刑 指控毫無悔意
首爾北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議14部(審判長吳炳熙)18日進行金昭映(21歲)涉嫌連環下藥致死案的結辯庭。檢方當庭求處法定最高刑「死刑」,並要求法院命金昭映配戴電子腳鐐、接受保護觀察30年。檢方指出,「被告利用對自己示好、毫無防備的異性下手奪命,犯行情節極其惡劣」,且「從偵查階段到法庭審理,被告謊言連篇、絲毫未見悔意」,因此求處極刑。
金昭映被控自去年12月中旬至今年2月間,在首爾江北區多家汽車旅館,將摻有苯二氮平類藥物的飲料交給多名20多歲男性飲用,導致2人死亡、4人受傷。她今年3月遭羈押起訴,4月再因其餘被害人陸續現身而追加起訴,全案共列出6名被害人。檢方偵辦期間發現,金昭映在遭警方調查後仍持續犯案,顯示其對他人生命安全毫無顧忌,也是檢方求處極刑的重要依據之一。
被告否認殺意 求法庭給予機會
金昭映在最後陳述中堅稱「從未計畫要殺人」,否認具有殺人犯意;她並主張,自己過去曾遭受性犯罪創傷,此次下藥純粹是為了阻止對方碰觸身體。儘管如此,金昭映也向法庭求情,表示「進了看守所才知道,能在媽媽身邊吃頓熱飯,是多麼幸福的事」,盼能獲得從輕發落、重新生活的機會。
被害人家屬要求判死 一審27日宣判
被害人家屬與代理律師皆要求法院比照檢方求刑、判處死刑。家屬受訪時表示,「每次看到金昭映厚顏無恥的態度,心中的憤怒與傷痛就更加難以平復」,盼法院能讓每個家庭都不必再承受同樣的痛苦。代理律師南彥豪則駁斥金昭映一再提出的性犯罪受害說法,直言這是「對被害人家屬而言極其羞辱、形同二次傷害的說法」,並強調本案是「以殺人慾望為動機、造成兩人以上死亡的案件」,理應以最嚴重的殺人犯罪類型處理。本案一審宣判將於8月27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