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會修法:快軌法案審查期砍至90天
快軌審查期限大砍逾七成
南韓國會20日召開8月臨時國會首場全體會議,在共同民主黨主導下通過國會法修正案,將「快軌」(신속처리안건,議案優先審議制度)的審查期限,從現行最長330天大幅縮短至90天。表決結果為出席234人中,贊成153票、反對81票,修正案獲得通過。
這項法案原訂上月31日排入院會表決,但國民力量黨隨即發動無限期發言杯葛,導致表決延宕。由於7月臨時國會會期在當日午夜結束,杯葛依規定自動中止,法案因此在8月臨時國會首次院會重新排入議程並完成表決。
修法內容:常委會審查砍三分之二
根據修正案內容,快軌法案在常設委員會的審查期限,將由現行最長180天縮短為60天;法制司法委員會的審查期限則由90天縮短為30天。此外,法案通過法司委後,過去須等待最長60天才能排入院會表決的規定也一併取消,改為在法司委通過後的第一次院會即刻排入表決。綜合計算,快軌法案自指定到完成處理所需的時間,將從現行最長330天縮減至約90天。
共同民主黨方面指出,快軌制度雖名為「快速」,實際運作卻常耗時近一年,形同「慢軌」,因此主導推動修法。國民力量黨則批評,執政黨席次過半,此舉恐讓在野黨難以在爭議法案上發揮制衡作用,恐遭濫用強行表決。
同日通過:特別監察官人選、不動產法案延後
同日院會也一併議決三名特別監察官候選人推薦名單,分別由共同民主黨、國民力量黨與大韓律師協會推薦崔吉洙、姜志植、崔容勳三位律師出任候選人。李在明總統須在收到國會推薦書後三日內,從中指定一人為特別監察官候選人,再經國會人事聽證程序後正式任命。特別監察官負責監察總統配偶、四親等以內親屬及總統府高階幕僚等人的違法情事,自2016年首任監察官離職後已懸缺近十年,此次程序完成後將時隔十年重新設置。
至於原訂同日處理的龍山公園造成特別法修正案,以及都市更新相關法案,則因涉及以公園部分土地供作住宅用地的爭議,暫緩一週處理。國土交通部長官金潤德與首爾市長吳世勳當天另行會面協商龍山公園用地活用方案,但雙方立場仍有落差,將於下週再度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