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盧雄來賄賂案無罪定讞 韓檢放棄上訴引論戰


南韓前共同民主黨籍國會議員盧雄來遭控收受賄賂及非法政治獻金,一審、二審皆獲判無罪,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28日宣布放棄向大法院(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全案就此定讞。檢方表示,考量近來法院對證據合法性採取更嚴格認定的判決趨勢,以及上訴獲採納的可能性,最終決定不再上訴。

違法蒐證證據遭排除 一二審均判無罪

盧雄來遭控於2020年2月至12月間,以協助物流中心取得許可、發電廠供貨案提供便利等為由,五度向商人朴姓人士收受共計6000萬韓元,2023年3月被依不拘留方式起訴。

檢方原以朴姓商人配偶趙姓女子手機中一段錄有「錢包沙沙作響聲」的錄音檔案作為關鍵證據,然而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該手機是檢方在偵辦另一起案件過程中,未經另行申請搜索票即任意取得,屬違法蒐證,因此不具證據能力。

除此之外,僅剩朴姓商人的行事曆備忘等旁證,法院認為不足以證明犯罪事實,因而兩度判決無罪。

盧雄來:政治檢察未能擊倒我

無罪定讞後,盧雄來表示,「如刀刃刺穿心臟般痛苦的3年9個月、1372天,我沒有屈服於捏造起訴、捏造偵查的政治檢察,撐了過來」,盼此案能為導正錯誤偵查慣例、替因檢察權濫用而蒙冤者帶來一絲勇氣與希望。

總統李在明21日二審宣判無罪後,也曾在社群平台X發文表示,「遭政治檢察起訴、又被黨內剝奪政治生命的盧前輩,該有多麼委屈,不是當事人根本難以想像」。

選擇性放棄上訴掀爭議

部分法界人士質疑,檢方近來似乎只針對執政陣營相關人士選擇性放棄上訴,例如此前已對大莊洞案主要被告放棄上訴,本月20日又放棄對一審獲判無罪的盧英敏前總統府秘書室長、金賢美前國土交通部長官提起上訴。

6月與2月,檢方也分別對西海公務員遇害案的徐薰前總統府國家安保室長、「發放現金袋」爭議中的宋永吉前民主黨代表放棄上訴,引發外界對檢方辦案標準是否一致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