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

曹喜大拒重新提名大法官 南韓府院爆發衝突


曹喜大拒絕重新提名 青瓦台批違憲

南韓大法院長曹喜大22日透過聲明,正式拒絕總統李在明要求重新提名大法官人選的請求,讓總統府與大法院的對立全面攤牌。曹喜大表示,與此案相關的文件只有8月28日的「大法官候選人重新提名要求」一份,但其中並未載明具體理由與憲法依據,因此「無法回應重新提名的要求」。

事件起於上月18日,曹喜大以書面方式提名大邱地方法院庭長孫奉基,接任已退休的前大法官盧泰嶽遺缺。青瓦台隨後以「總統與大法院長之間未經實質協商」為由,拒絕將任命同意案送交國會,並要求曹喜大重新提名。曹喜大歷經約一個月審慎評估後,選擇正面拒絕,而非另覓人選或重啟推薦程序。

青瓦台在曹喜大發表聲明後不到半小時即出面反駁,強調「大法院長的提名權凌駕於總統任命權之上,是違反憲法的認知」,並指出「若大法院長提名,總統就必須照單全收,等同架空由人民選出的總統的任命權」。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聲明恰好在李在明啟程前往聯合國大會後隨即發布,青瓦台官員形容此舉是「刻意選在總統出訪時的偷襲式片面宣布」,措辭相當激動。

執政黨發動譴責 在野黨力挺大法院

執政共同民主黨22日在國會發起「譴責曹喜大拒絕重新提名大法官」的集會,黨代表金民錫痛批「曹喜大選擇了一條醜陋又徒勞的收場之路」,並宣布將要求曹喜大出席下月的大法院國政監查備詢。韓民族日報則在社論中質疑,此舉形同大法院長「凌駕於總統之上」。

相對地,在野國民力量黨力挺曹喜大的決定,反過來要求青瓦台「不要破壞三權分立」。雙方各執一詞,凸顯出南韓政壇對總統任命權與大法院長提名權孰輕孰重,仍未形成共識。

憲法規範空白 僵局恐拖過明年

法界人士指出,南韓憲法與《法院組織法》均未明文規定總統拒絕提名人選後的後續程序,這也是雙方各說各話、僵局難解的根本原因。若曹喜大堅持立場、青瓦台也不重新行文提出要求,這場對峙很可能一路拖到曹喜大明年6月任期屆滿為止。

目前前大法官盧泰嶽已卸任滿6個月,大法官員額出現空缺,每位大法官每年平均需處理3500至4600件案件,青瓦台已多次以「國民迅速受審權益受損」為由,敦促大法院正視空缺問題、儘速化解人事僵局。